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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bitpie钱包下载
  • 2024-03-07 20:11:44

非政府组织_百度百科

织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非政府组织播报讨论上传视频社会学术语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非政府组织是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的意译,英文缩写NGO。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在各种场合越来越多地提及非政府组织(NGO)与非营利组织(NPO),把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看作在公共管理领域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著名非政府组织有福特基金会、景星学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亚洲基金会等。2014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草案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一次性临时活动的申请登记许可程序,还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中文名非政府组织外文名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著名组织福特基金会、景星学社、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简    介在公共管理领域作用日益重要的新兴组织形式目录1缩写2发展历程▪成立▪发展▪调整▪未来3定义和分类4非政府组织的分类5主要特点6特征7作用与影响8管理方法9非政府组织的类型10中国非政府组织简况11著名组织12立法缩写播报编辑非政府组织是一个多源的群体,在非政府组织基础上伴生着许多缩写词。它们包括:INGO——国际非政府组织(international NGO),例如CARE;BINGO——面向商业的非政府组织(business-oriented international NGO);RINGO——宗教非政府组织(religious international NGO),例如天主教救济服务;ENGO——环保非政府组织(environmental NGO),如Global 2000;GONGO——由政府运行的非政府组织(government-operated NGOs),它们由政府为了符合外缓要求而成立类似非政府组织组织;QUANGO——半自治非政府组织(quasi-autonomous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如W3C、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们把自己定义为非政府组织,但它们是由147个国家政府标准机构构成的组织。发展历程播报编辑成立非政府组织一词最初是在1945年6月26日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签订的联合国宪章第71款使用的。该条款授权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为同那些与该理事会所管理的事务有关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作出适当安排”。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把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在当时,这主要是指国际性的民间组织。 [2]发展在这之后的十多年里,非政府组织自身的活动以及它们同联合国的关系都处在较低的水平,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发展。一直到1968年,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1296号决议中,规定了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关系的法律框架。该决议肯定了非政府组织的范畴,同时允许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以及联合国体系中的其他机构中获得咨询地位。自此以后,非政府组织的活动被有意识地、越来越广泛地引入了联合国体系的运作。 [2]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中,专门设有一个非政府组织委员会,负责审核批准接纳非政府组织,并且认可它们在联合国的咨询地位和观察员身份。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有权要求在经社理事会注册的非政府组织提交书面陈述。获得经社理事会中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有权以咨询者和观察者的身份出席经社理事会议并参加联合国的各种会议,并有权在会上作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它们还可以应经社理事会的请求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 [2]联合国1296号决议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经社理事会中得到咨询地位,首先应致力于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所关注的问题,如国际经济、社会、环境、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科学、技术、人道主义和人权,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问题。这些非政府组织的宗旨与使命,不得同联合国宪章的精神、宗旨以及原则相抵触。它们应支持联合国的工作,传播有关联合国所遵行原则的知识。在经社理事会享有咨询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必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国际性,应具有代表其成员发言的权威。这个决议还规定,非政府组织如要在联合国注册,其组织成员必须以民主的方式参与组织活动,应有民主决策机制,应具有责任机制的安排和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这些非政府组织必须向联合国提交其预算和资金来源的资料,资金来源应公开,任何来自政府的资助都必须向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报告。该决议还鼓励各国同性质的组织组成国际性联盟,以便能更好地在联合国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发挥一种纽带传送作用。除经社理事会外,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也制定了一套与非政府组织保持关系的规定,允许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信息部享有咨询地位,侧重于发挥非政府组织在传播信息方面的作用。 [2]199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1996/31号决议对联合国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咨询关系再次作了规定。1968年决议只承认国际性非政府组织,而1996年决议则进一步承认了在各国和各地区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允许各国和各地区的非政府组织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在经社理事会发表意见,而不必像以往那样必须通过在经社理事会里有咨询地位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去间接地表达自己的主张。该决议要求非政府组织支持联合国的工作,加强了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委员会的作用,并为非政府组织参加联合国组织的正式国际会议及会议准备阶段制定了规则。经社理事会在其1996年的297号决议中,决定提请联合国大会审议非政府组织全面参与联合国工作的问题。非政府组织围绕着联合国体系的各次国际会议所建立起来的联系机制,是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在联合国召开国际会议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同样议题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和影响联合国决策的一种重要方式。与联合国的国际会议平行的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第一次是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期间召开的,以后成为惯例。如1992年里约热内卢的环境与发展大会,1994年开罗的人口与发展会议,1995年的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会议,1995年北京的世界妇女大会,1996年伊斯坦布尔的联合国第二次人类住区大会等。 [2]调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联合国体系内的各政府间国际组织也在进行组织和职能方面的调整,努力发展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和合作机制。在联合国体系内,有2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致力于各类发展事业,如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开发协会、粮农组织、世界粮食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农业和发展国际基金、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组织、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另外还有一些较小的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是各国政府,其活动受官方决策的支配。联合国体系内的这些组织,有的设有专门的部门处理与非政府组织有关的事务,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下设有非政府组织会议,世界银行设有非政府组织—银行委员会。还有一些联合国机构与特定的非政府组织有着经常性的密切联系。如在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与志愿机构国际委员会之间,在联合国人类居住中心与住区国际联盟之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环境联盟中心之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通过各种方式同非政府组织合作,联合国志愿者署在亚非拉的许多发展中发展中国家积极支持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的组织建设。 [2]1980~2010年间,非政府组织一词在国际活动的各领域里得到日益广泛的使用。首先,非政府组织的本意只是指不是政府的组织,其实质意思在中文里面与之最相应的是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不仅是指联合国体系所认定和接纳的民间组织,还包括其他各种民间组织,特别是在国际场所活动以及有较多国际联系的民间组织。截至2010年,有2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享有正式的咨询地位,有1500多个非政府组织同联合国的公共信息部建立了正式的工作联系。在2002年联合国在南非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全球会议上,有3500多个非政府组织获得了与会的资格。除此之外,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国际领域,还有数目众多的各种形式的非政府组织。单是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2010年就有约40000余个。但是,这些被纳入统计的非政府组织,一般都是具有合法地位的、有公开的组织章程以及透明的财务管理的民间组织。诸如非法的恐怖主义组织或者地下的黑社会组织等都不属于非政府组织。宗教组织和政党通常也不被看作是非政府组织。 [2]其次,非政府组织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表示民意,但它们在民意代表方面有很多局限性。非政府组织是民间社会的组织,其公开宣称的使命和价值观,可以是公益性的,或者是服务于特定的人群。但在现实生活中,非政府组织能否真正代表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序上能成为民意的代表,是很不确定的。如果一个非政府组织是由其成员实行民主管理的,那么充其量,该组织只具有代表其组织成员的利益和愿望的授权。由于很多非政府组织并没有健全的民主管理,个别领导人往往能对其起支配作用,况且政府、资本等各种力量是一些非政府组织建立和维持的主要推动力,所以,尽管非政府组织的确可以反映某种来自民间的呼声,但对其是否反映某种真实的民意以及在多大程度和范围反映民意,却是要作具体而深入的分析和判断的。 [2]非政府组织(NGO)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那块制度空间”。它是现代社会结构分化的产物,是一个社会政治制度与其他非政治制度不断趋向分离过程中所衍生的社会自组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未来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各种民间的或半官方性质的社团组织正在蓬勃发展。但由于这些国家特殊的发展路径,其社团组织在特征、功能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很大差异。 [2]定义和分类播报编辑非政府组织一词来自国外。据考证这一词汇最早出现在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的一份重要文件里, [3]当时主要指那些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中立作用的非官方机构,如国际红十字会、救助儿童会等,后来成为一个官方用语被广泛使用,泛指那些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具有一定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1995年,北京举办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因同期举行的“世界妇女非政府组织论坛”,而使非政府组织这一词汇在中国推广开来。 [4]从字面上看,非政府组织一词指的是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但由于约定俗成,这一概念中并不包括企业等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不包括家庭等亲缘性的社会组织,也不包括政党、教会等政治性、宗教性的社会组织。相对于企业、家庭、政党和教会等社会组织来说,非政府组织往往更具有公共性、民主性、开放性和社会价值导向。所以严格说来,非政府组织这一概念指的是除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公共组织。 [5]联合国是最早使用非政府组织一词并赋予它积极的制度性含义和参与国际公共决策的特殊地位的机构。在联合国的官方网站上,对非政府组织给出了如下定义:非政府组织是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志愿性的公民组织。非政府组织面向任务,由兴趣相同的人们推动,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人道主义的作用,向政府反映公民关心的问题,监督政策和鼓励在社区水平上的政治参与;它们提供分析和专门知识,充当早期预警机制,帮助监督和执行国际协议。有些非政府组织是围绕诸如人权、环境或健康等具体问题组织起来的,它们与联合国系统各办事处和机构的关系会因其目标、地点和任务不同而有所差异。 [6]世界银行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设有“NGO与公民社会部”,多年来出版了大量有关NGO和公民社会的研究报告,如《世界银行的合作伙伴—非政府组织》(1900年)、《共同工作—世界银行是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2000)等。世界银行对公民社会的定义如下:世界银行将公民社会定义为家庭、市场和国家之间的一个空间,其中包括各种非营利组织及旨在改善所代表的社会群体之生活状况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特殊利益团体。世界银行认为:民间思想库等政策研究机构、工会、媒体、非官方机构、草根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宗教联合会,以及其他各种类型具有积极的社会影响力的组织,也都构成公民社会。 [7]著名学者莱斯特·萨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是具有如下共同特征的社会组织:①组织性,即有一定的制度和结构;②民间性,即独立于国家和政府体系之外;③非营利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分红;④自治性,即能够自主决策和自主活动;⑤志愿性,即组织的成员并非受某种外在强制,而是秉持志愿精神自愿组成,其活动经费也来自志愿捐赠。 [8]上述三种定义是众多关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中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它们实际上分别从功能、构成和属性三个不同角度来把握和定义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是独立于政府体系之外的具有一定程度公共性质并承担一定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活跃于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其形式、规模、功能千差万别,但一般都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或共益性、志愿性四个方面的基本属性。具体来说:非政府性指的是这些社会组织独立于政府机关及其附属机构之外,不是由政府出资成立,不具有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不具备排他性的垄断权力;非营利性强调这些社会组织不是营利性的企业,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具有利润分红等营利机制,组织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为私人所占有;公益性或共益性强调这些社会组织在投入产出上更多地依赖社会和服务社会,它们往往以各种形式吸纳社会公益或共益资源,对公信力等社会资本有更强的依赖性,提供的是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形式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并形成一定的公共空间;志愿性强调这些组织的参与者和支持者通常不存在外在的强制关系,而更多基于自愿、自主的奉献精神和不求回报索取的博爱精神,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成为其重要的人力资源。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播报编辑可以通过多种标准来分类非政府组织,下面是世界银行采用的分类方法:①运作型非政府组织他们主要的目的是设计和实现与发展相关的项目。一种常用的分类是把它分为“面向救助”和“面向发展”的组织。如果按它们的服务重点又可以分为服务传送型和服务参与型。还可以根据它们是否带宗教性质和长期性来分类,也可以按照它们更多地面向公众或私人来分类。运作型非政府组织可以是基于团体的、国家的或者国际的。②倡导型非政府组织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捍卫和促进某一目标。与运作型计划管理形成对比,这些组织典型是尝试通过游说、宣传品和积极进取的活动唤醒人们的意识,让人们了解更多进而接受他们。 [9]主要特点播报编辑萨拉蒙和安海尔在综合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非政府组织所具备的五个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政治学者王绍光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第六个特征,即公益性。其中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区分非政府组织与利益集团的最重要区别。 [2]与追求专属于本集团的、其利益具有强烈排他性的利益集团不同的是,非政府组织从事的是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其涉及的领域也相当广泛,包括环境保护、社会救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 [2]说非政府组织具有民间性和自治性,只是意味着这种组织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它们不属于政府建制的一部分,也不直接受制于政府权威,但并不意味着非政府组织与政府或政治不发生任何关系。事实上,同利益集团一样,非政府组织也时常介入政治,力图影响政府有关政策,只不过它们通过政治参与传达给政府的政策意愿的性质具有某种公益性罢了。由于非政府组织自身的非营利性特征,其活动的资金来源若仅仅依靠志愿者的主动捐助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这些组织本身的资金动员能力相当有限,而政府在动员资金方面的特殊优势使得它称为各种非政府组织财力上的主要依靠对象。 [2]非政府组织为了动员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对其所从事的公益事业的财力和道义上的支持,往往通过各种途径影响政府公职人员的决策意向和社会舆论,包括媒体宣传、组织集会、罢工、游行、示威等等。其中有些非政府组织和利益集团一样也进行院外游说活动,但他们在院外活动的影响力与那些以财团为后盾的利益集团不可同日而语,因而非政府组织常常采取的策略是:通过影响社会舆论来向政府施压,从而获得政府的财力上或政策上的支持。 [2]特征播报编辑1)非政府性非政府组织作为非营利性部门,它不是政府部门或其附属机构,而是非政府性的组织。非政府组织的这一特性,使得它能够独立于政府之外自主为社会服务,同时,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同政府平行存在与市场进行公开、公平、平等的竞争。从而克服因政府垄断经营和管理公共产品的体制所带来的公共产品的高成本现象,这也是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基本理由之一。非政府组织的非政府属性,使它的发展还能进一步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为建立社会民主与法制提供动力因素。2)组织性非政府组织活动是一种团体性的活动,它不是分散的个人行为。因此,非政府组织消除了个人行为的单打独斗的缺陷,为其组织的发展和为社会公众作一些有益的活动奠定了基础。同时,非政府组织的组织性,为规范非政府组织的行为提供了客观依据。因为是组织性的活动,其活动目标与活动范围都是引人注目的,这就客观上形成了社会、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有效监督。3)公益性非政府组织一个显著的特征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活动的公益性。这种公益性不仅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是一个补充,而且,它们能够为社会尽最大的可能提供一些社会所有公众都可以使用的公共产品。4)自治性非政府组织还是一个自治性组织,它的行为是在法律和公共制度约束规范基础上产生的,因而,其自治性程度非常高。由于它们所做的公益事业是在志愿基础上产生的,所以它们不像其他的社会私人组织和政府组织那样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这种自主、自愿、自律的主观意愿使非政府组织自身有了很高的自治性。5)非政治性非政府组织不参与政治活动,它属于一种中介性组织。因此,非政治性是非政府组织的一个基本特点。非政府组织的非政治性,使得它们有了非常宽松的环境创造性地为社会提供公益活动和公共产品。6)非宗教性非政府组织既是非政治性的,同时也是非宗教性的。它与那些宗教活动不同,宗教活动是一种信仰,但不一定为社会来志愿提供有益的公共产品,而非政府组织没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却专门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作用与影响播报编辑20世纪70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日益广泛地参与国际事务,它们在联合国体系内外的作用和影响不断增大,在各个领域里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承认。1997年9月初,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向第52届联合国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中,列举和阐述了影响当前全球发展的八大因素,其中的第五大因素即是:跨国性的民间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其之前的四大因素依次是:冷战结束后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重组;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生态环境的保护。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事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影响是多方面的,主要体现在:(一)从事咨询和信息活动。联合国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其活动并建立起制度性的联系机制时,首先考虑的是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咨询和信息处理方面的作用。像经社理事会和公共信息部对非政府组织参与所作的安排,也是着眼于既能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咨询与信息处理的作用,又能限制它们在其他方面的影响。在联合国的会议场所、特别是会议的准备过程中,各国政府可以从非政府组织那里,得到有关特定专业领域的、技术的、法律的以及政治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二)对政府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非政府组织可以对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条约、承诺、计划和项目的落实进行监督,还可以通过促进各政府间国际机构所通过的决议和条约的实施,促使各国政府遵守其在国际上所作承诺,积极地行使监督职能。(三)参与执行国际组织的项目,协助政府间国际组织提供特定的产品与服务。近十多年来,联合国各机构一直在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各发展项目的实施。联合国体系通过分包合同等方式,将操作性的责任转移到非政府组织身上,非政府组织通过缔结协议和签订合同的方式承担提供特定产品和服务的工作。(四)影响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决策过程。二战以后至今,在全球发展决策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直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联合国体系内的各组织。以往,非政府组织在联合国体系中的主要作用是促进决议和条约的实施。而近十多年来,非政府组织不再仅满足于在联合国体系中提供信息和服务,而是试图对决策过程施加影响。它们积极争取参与决策的制定,对国际决策过程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联合国体系在确立议程、制定政策、以及执行政策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吸收非政府组织参与。(五)在不同的利益冲突角色之间促成协调和妥协。在许多国际事务中,当事各国政府往往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以及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原因而争执不下,互不相让,有时甚至兵戎相见。在这样的场合,非政府组织可以利用其民间的身份,在当事国政府之间进行斡旋,缓和紧张气氛,促进相互沟通与理解,打破僵局,推动问题的解决。总起来说,联合国体系与非政府组织两方面相互吸引、相互支持,已形成了较密切的合作关系。从联合国方面看,它试图通过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去实现其在各个领域里的目标。非政府组织则通过联合国体系争取有较多的发言权,力求对国际上的重大决策有较大的影响力,同时谋求从联合国体系中获得尽可能多的资助。但是,总起来看,非政府组织仍处于现存国际体制的边缘,对重大决策的影响是有限的。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政府仍将是全球治理体制的主要角色。尽管如此,非政府组织的兴起打破了长期以来一直由政府独占国际治理领域的局面。为了使全球发展和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能够朝着健康的方向演变,有必要重视对非政府组织及其在全球治理体制中所引发的各种关系的研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从事多项管理与发展的非政府组织相当活跃,据估计,20世纪8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在非政府组织服务的人数约有1亿人,其中6000万在亚洲,2500万在拉丁美洲,1200万在非洲。而1993年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人文发展报告》中估计,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中国家非政府机构服务的对象已达到2.5亿人。 [10]管理方法播报编辑NGO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分散式管理(diversity management)和参与式管理(participatory management)。分散式管理处理一个组织内的不同文化。跨文化问题在北方NGO从事南方发展活动时普遍存在。来自发达国家的人员在贫困国家中面临着完全不同的处事方式。参与式管理在NGO是很典型的。它与学习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有组织的成员都被视为知识和技术的源泉。为了发展组织,个人必须学习并向决策制定过程作出贡献。非政府组织的类型播报编辑(一)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分类1)美国的分类在美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类型划分中,以约翰-霍布金斯大学非营利机构比较研究中心的划分较有代表性。该研究中心遵循着以下原则设计了一个分类体系:一是尽量与各国非政府组织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二是尽量靠近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ISIC)。该分类体系把非政府组织划分为12个大类、24个小类,包括:(1)文化与休闲:文化与艺术;休闲;服务性俱乐部。(2)教育与科学研究: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其他教育;研究。(3)卫生:医院与康复;诊断;精神卫生与危机防范;其他保健服务。(4)社会服务:社会服务;紧急情况救助;社会救济。(5)环境:环境保护;动物保护。(6)发展与住房:经济、社会、社区发展;住房;就业与职业培训。(7)法律、推进与政治:民权与推进组织;治安与法律服务;政治组织。(8)慈善中介与志愿行为鼓动。(9)国际性活动。(10)宗教活动和组织。(11)商会、专业协会、工会。(12)其他。2)日本的分类日本对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有着自己的特色。首先,如同美国对三大部门的划分一样,日本也将所有的社会组织划分为三大类别:公共组织;非营利组织;营利组织。对于非营利组织,又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划分。按组织目的,将非营利组织分为三类:①社会性非营利组织。包括协会、合作社型组织;福利型组织;教育、研究、文化组织;②居民志趣一致的非营利组织。包括住民型组织(街道委员会、老人俱乐部等);志趣一致型组织(同窗会、文化沙龙等)。③产业后援性非营利组织。包括经济团体型组织;产业后援外围团体型组织;官民混合产业组织。(二)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分类1)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中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类社会组织,是一种有别于党政群机关及企业,受国家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多以服务的方式进行专业性生产劳动,创造出精神和物质产品服务于社会,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谋求合法的经济效益,所需经费靠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或自行解决的实体单位。2)社区管理型组织社区管理型组织是随着中国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非政府组织。社区管理型组织坚持社区服务社会化的原则,在职能上承担了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在性质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性、福利性和保障性的特征.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人们为着一定的目的,通过结社成立的各种社会组织的总称。社会团体是社会进步尤其是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产物,在社会系统中的诸多社团组织中,因阶级属性、阶层利益、行为倾向、社会职能、成员成分以及职业分工和年龄构成等方面的差别,决定了社团类型的多样性。从其履行社会职能的角度,可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大致划分为三种类型:①政治性团体。②经济性团体。③文化性团体。4)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由民间主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机构。这种机构由于是由民间主办的,少有或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为了维持自身的运转,它们在开展活动时必需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其收入余额不能在组织成员与理事会之间进行分配,这种有偿服务与企业所追求的利润最大化是有着本质区别的。中国非政府组织简况播报编辑一)中国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及其作用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整个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特别是在一些社会问题比较突出、尖锐的领域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尤为活跃和集中,它们往往发挥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或难以充分发挥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一)环境保护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里,活跃着一大批形形色色的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绿色家园志愿者、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环保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环保产业学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大学生绿色营和绿色大学生论坛、清华大学绿色协会、北京大学绿色生命协会、北京林业大学山诺会、上海市青少年环境爱好者协会、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等等。由这些组织开展的环境保护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社会提供了政府和企业所难以提供的许多公共物品,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环境意识的普及、教育、宣传活动。许多非政府组织都在积极地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其内容包括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倡议活动和实践活动,举办包括电视讲座在内的各种讲座、培训、演讲等环境意识教育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2)推动和促进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活动。在全国的许多城市,特别是北京,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的一个重要机制正在得到积极的培育。北京市环保局宣教中心在这方面起到了先驱者的作用,他们早在1997年就开始着手研究并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的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3)对环境保护的资助活动。主要由一批热心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或海外的NGO和资助机构,以及中国有关环境保护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参与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为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活动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的资助或援助。4)有关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很多非政府组织都在开展各种形式的项目,包括野生动物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的维持和保护,植树绿化,水质净化,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处理,沙漠化防治,黄河上游水土流失问题的治理,社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资源再利用等等。5)有关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普及活动。主要是由一批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学会、研究会等非政府组织在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它们集中了一大批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权威和精英,通过开展相关学科和技术的研究及其开发、应用,积极推动中国环境保护科学和技术的发展。6)有关环境保护产品的生产和推广以及业界联合等活动。主要是由一批活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商会、行业组织等经济团体开展这方面的活动,包括促进环保产品的研制、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7)有关对环境污染受害者的援助活动。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发展,污染受害者开始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的关注。有关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对污染受害者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8)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活动。绝大多数环境保护非政府组织都在以各种形式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一方面积极争取从国际社会获得有关的信息、资金、设备、技术等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召开或参加有关国际会议或座谈会、派出人员参与有关培训、接待来访和互访等活动,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交流。(二)扶贫开发领域的非政府组织活动和环境保护领域一样,在中国的扶贫开发领域里,也活跃着一批非政府组织。其中较为著名的包括: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爱德基金会、香港乐施会、救助儿童会、四川农村发展组织等等。由这些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活动,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的中国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扶贫。其中包括生存扶贫、技术扶贫、教育扶贫、救助贫困母亲、合作扶贫、文化扶贫、实物扶贫等。通过提供这类公共物品,中国非政府组织在广大内陆地区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为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这些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1)通过直接提供包括资金、物资等经济资源,以强制投入的方式打破贫困所固有的恶性循环,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2)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伴随项目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培训,将大量有用的信息和技术技能传授给受益人,使他们通过参加学习和直接应用,努力掌握这些技术技能,从手段和方式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3)通过开展项目,特别是包括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在投入资源的同时,启动受益人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并引导当地建立起有约束功能的信用链及其关系制度,主要从社会资本和生产制度上改变贫困人口的生活状态。4)在长期开展项目的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逐步积累经验和知识、技能,成为各个扶贫领域的专家,他们比各级政府的工作人员更熟悉业务,同时也更深入基层,能够更直接和有效地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贫困层的不同问题开展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扶贫活动。5)协助并监督各级政府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一方面作为政府实施扶贫工程的具体执行人,发挥其专业性和深入基层的优势,更好地落实扶贫政策;另一方面作为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中介,协调有关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确保扶贫政策的落实。6)作为企业和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救助、支援的中介机构和专业机构,一方面更多地动员社会资金用于消除贫困的活动,特别是动员企业开展社会慈善活动;另一方面通过实际操作各种项目确保各项慈善款项和慈善资金能够落实到消除贫困的各项活动中去,并切实起到扶贫开发的作用。7)作为国际社会各种力量救助、支援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机构和当地“草根”组织,一方面积极吸收更多的国际社会和海外资源用于中国的扶贫开发事业,另一方面协助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海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展各种扶贫开发项目,同时也作为国际社会救助中国贫困地区的中介组织发挥作用,执行监督或落实有关项目。8)通过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的活动,一方面不断进行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适应市场经济的应变能力和专业水平,另一方面逐步扩大非政府组织的影响及其力量,促进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形成和发展。从国际的角度看,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是否应积极介入国际领域里的非政府组织活动。我们已经看到,非政府组织现已成为全球治理体制中的一个重要性日益增强的新兴角色,在联合国体系各机构的活动中,非政府组织已经有了正式的法定地位,能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和影响一些重大的国际决策。在其他许多国际活动中,非政府组织也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其中。除了政府与企业之外,非政府组织也是一国综合国力的重要代表。一般来说,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的组织健全,实力雄厚,规模大,活动能力强。非政府组织全球体系中的决策过程、权力安排、资金和信息的流向、参与国际活动的机会等,目前基本上都是由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控制的。中国作为一个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的国家,势必应考虑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国际参与问题。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活动,为中华民族的意愿表现和利益实现可能也提供了一个具有潜在重大影响力的场所。著名组织播报编辑福特基金会景星学社 [1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亚洲基金会能源基金会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壹基金基金会中心网北京市仁爱慈善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会荷兰的非政府组织Oikos [11]NPP新公益伙伴阿拉善SEE生态协会(SEE)中国影视演员协会(CTAA)保护国际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GVB)深圳衡平机构(EJI)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MWPCCB)北京能源效率中心(BECon)北京农家女文化发展中心北京市协作者文化传播中心中国内刊协会甘肃伊山伊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陕西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西安志愿者协会环保服务队北京震旦纪公益信息技术中心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道德茶叶合作联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富平学校根与芽环境教育项目公平劳工协会(FLA)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国际计划国际经济学商学学生联合会中国大陆区分会国际青年成就中国部国际商业领袖论坛(IBLF)国际行动援助中国办公室救助儿童会劳工教育及服务网络绿色和平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TNC)美国家庭健康国际(FHI)美国商会(中国)8090后心智模式研究院南都公益基金会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CSR Europe)帕斯组织沛丰中国气候组织牵手上海晴天公益联盟(CCA)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推进协会全球环境研究所全球企业抗艾滋病联合会(GBC)仁人家园国际组织日本商会瑞丽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商务社会责任协会(BSR)上海美国商会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ICO)世界宣明会世界资源研究所碳信息披露项目维泰国际机构未来500强(中国)香港地球之友香港乐施会亚洲可持续发展投资协会(ASrIA)亚洲专讯资料研究中心(AMRC)云南省互满爱人与人组织合作项目办公室中法可持续发展中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DPF)中国为公会(JLC)中国村络工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社会责任建设推广委员会(RSCA)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CSPGP)中国国际矿业企业工作组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CANGO)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CBCSD)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欧盟商会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企研)中国企业公民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球契约办公室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CYDF)中国生产力学会生产力布局与地区经济发展专业委员会(CPDC)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投资性公司工作委员会(ECFIC)中国消费者协会(CCA)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COSHA)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自然之友法律人俱乐部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立法播报编辑2014年12月22日,新华社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草案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一次性临时活动的申请登记许可程序,还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什么是NGO组织? - 知乎

什么是NGO组织? - 知乎首发于三农集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什么是NGO组织?Alex​零合智能 创始人兼CEO1.定义非政府组织(英语: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缩写:NGO)是一类不属于任何政府、不由任何国家建立的组织,通常独立于国家政府。虽然从定义上包含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该名词一般仅限于非商业化、合法的、与社会文化和环境相关的倡导群体。非政府组织通常是非营利组织,他们的基金至少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捐款。现在该名词的使用一般与联合国或由联合国指派的权威非政府组织相关。2.概念范畴由于各国文化、法律等的差异,不同国家对这个概念的指称所适用的对象范围也各不相同。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营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呼 。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名称可以涵盖一切非政府的组织而存在被滥用的问题,一些非政府组织倾向于使用“民间志愿组织”(Private voluntary organization,PVO)的名称。据一份1995年联合国关于全球管理的报告统计,有接近2900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国家级的更多。据估计,美国有两百万个非政府组织,大部分是过去30年成立的。俄罗斯至少有65000个。每天都有数十个非政府组织成立,光肯尼亚每年就有240个非政府组织新成立 。3.历史沿革虽然“志愿”的“公民”协会历史上一直存在,今天看到的站在一线的NGO(特别是国际级别的)是在过去两百年发展起来的。最早之一的是1863年建立的国际红十字会。“非政府组织”一词开始于1945年联合国成立,在联合国宪章第71条款第10章中提出作为机构的咨询角色。“国际NGO”的定义由1950年2月27日ECOSOC的288(x)决议首次提出:“国际非政府组织就是任何不通过订立国际条约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在可持续发展中,NGO和其他主要群体的关键作用在21号议程第27章得到承认,以修正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咨询关系的论述。在1909年,政府间组织(IGO)有37个,非政府组织176个;到1960年,政府间组织有154个,非政府组织1255个。4.特征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公民社会研究中心”(Center for Civil Society Development)的研究指出,我们一般认为的公益组织,符合以下六个特征:组织的营利不做二次分配的公益团体。(募款后所得只用于公益目的事业中)组织所从事的事业,必须具备公共利益性质。组织应受政府主管机关在赋税上的优惠或减免。组织在行动上应具中立性,且不受政治上影响。组织的成员大部分应是志愿性,亦即大多属于志工。组织应是合法的机构,也就是该组织必须是登记在主管机关登记下的合法的公益财团或社会法人。美国学者Salamon, Lester M.在《全球公民社会》(Global Civil Society︰Dimensions of the Nonprofit Sector;1999)一书中指出,美国NPO/NGO概念驳杂不清,但仍可以社区与非社区来做简单的区隔,举凡属社区在地型的公益组织,可被概称NPO,其他则较适用于NGO的称谓。5.分类可以通过多种标准来分类非政府组织,下面是世界银行采用的分类方法 :运作型非政府组织他们主要的目的是设计和实现与发展相关的项目。一种常用的分类是把它分为“面向救助”和“面向发展”的组织。如果按它们的服务重点又可以分为服务传送型和服务参与型。还可以根据它们是否带宗教性质和长期性来分类,也可以按照它们更多地面向公众或私人来分类。运作型非政府组织可以是基于团体的、国家的或者国际的。倡导型非政府组织它们的主要目的是捍卫和促进某一目标。与运作型计划管理形成对比,这些组织典型是尝试通过游说、宣传品和积极进取的活动唤醒人们的意识,让人们了解更多进而接受他们。ENGO-环保非政府组织(environmental NGO),如Global 2000。GONGO-由政府运行的非政府组织(government-operated NGOs),它们由政府为了符合外缓要求而成立类似非政府组织组织。QUANGO-半自治非政府组织(quasi-autonomous non-governmental organisation),如W3C、国际标准化组织,它们把自己定义为非政府组织,但它们是由147个国家政府标准机构构成的组织。6.发展阶段NGO的发展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典型的NGO发展关注救助和福利,直接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救助服务。例如发放食物,提供庇护所或医疗服务。它们直接关注人们的需要。第二阶段,NGO面向小规模的自助的地区发展。NGO通过地区自助行动为当地社区建立起自助的能力。NGO尝试推动地区、国家和甚至国际范围内的政治和机构改革。它们从一个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转向一个引导的角色。NGO开始从救助型转为协助发展型。第三阶段为“可持续体制发展 “ 。非政府组织从思想起源上讲,它体现了“公民自治”的需求和愿望。从资产阶级启蒙运动开始,公民自治被认为是公民天赋之权利。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建立后,公民自治权则被确定为基本之民主权利之一。在国家统治之长期实践中,由于国家体系与公民个体天然具有之矛盾和相对性,公民自治权并没有在各国得到充分之满足。随着社会之不断发展和进步,国家间在经济、安全等方面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公民要求参与全球治理之愿望日益增强。信息技术和社会媒体之快速发展使世界“变平”,变得“立体交叉”,使普通百姓之信息传播和社会动员能力大为提高,为公民自治提供新沟通方式和更广阔平台,使跨国社会运动和联合自治成为可能。非政府组织之迅速发展及深入参与广泛领域之全球事务正是满足这种需求之客观反映。从普遍意义上讲,非政府组织为更全面、更真实反映当代多元化社会中各种群体之诉求和声音提供渠道和可能。7.成立目的非政府组织的存在是为了各种不同的目的,大多数是为了推广其成员所信仰的政治理念,或实现其社会目标。常见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了环境保护组织、人权团体、照顾弱势群体的社会福利团体、学术团体等。在解决全球性问题、参与全球治理中,非国家行为体,尤其是非政府组织通过建立跨国网络、参与国际会议和全球问题谈判、研究全球问题起因和解决办法、宣传和传播国际社会共同接受之规则和信念等途径,全面、深入、广泛地参与全球治理之实践,并推动全球治理理念之逐步形成和推广。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其政府、商界及非政府组织都要有一个均等的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功能,是不能被政府或商界取代的,原因如下:政府在社会上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而商界在社会上的角色是创造财富。正因为这个社会上的角色,限制了政府及商界的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功能就是要用第三方角色,去完成社会上的使命。例如美国政府不肯签署控制废气排放的京都条约,这是由于美国政府在社会的角色是要人民生活富足,国家繁荣,假如美国签署“京都条约”的话,一定会严重打击国内的经济;同理美国的商界也是会因为要创造财富,而不多愿意理会废气排放的问题。所以要有非政府组织去完成政府及商界都未能完成的角色。当然,非政府组织不仅积极参加全球环境保护、人道主义救助、无核化运动,还将其影响扩展到全球安全、和平、裁军、外交等传统上由主权国家主导之国际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以一个第三身份去监察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当政府及商界的行动出现问题时,非政府组织会以一个倡导团体的身份出现,向政府及商界施压。例如数年前发生的“红湾半岛”事件,环保团体发挥了监察角色,促使政府及商界放弃了拆毁红湾半岛的决定。所以非政府组织可权充社会警察的角色。1980年代开始之全球禁止杀伤性地雷运动以及后来国际社会经过艰难谈判达成之《禁雷公约》,就是加拿大之非政府组织发起并全力推动才得以实现。8.管理模式NGO主要有两种管理模式:分散式管理(diversity management)和参与式管理(participatory management)。分散式管理处理一个组织内的不同文化。跨文化问题在北方NGO从事南方发展活动时普遍存在。来自发达国家的人员在贫困国家中面临着完全不同的处事方式。参与式管理在NGO是很典型的。它与学习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有组织的成员都被视为知识和技术的源泉。为了发展组织,个人必须学习并向决策制定过程作出贡献。参考^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ISBN 7309036611.^Sins of the secular missionaries. in: The Economist. January 29, 2000^ Agenda 21 - Chapter 27: Strengthening the Role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Partner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arth Summit, 1992^何亚非. 《全球治理与中国的历史选择》 初版. 中华书局. 2015^ World Bank Criteria defining NGO^Korten, D. Getting to the 21st century: voluntary action and the global agenda. West Hartford, CT: Kumarian Press, 1990, p. 118.编辑于 2020-01-10 11:01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NGO)组织与机构​赞同 4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三农集深度研究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

为什么中国没有NGO? - 知乎

为什么中国没有NGO?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为什么中国没有NGO?为什么中国没有NGO?显示全部 ​关注者96被浏览231,251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2 条评论​分享​35 个回答默认排序戎生我爱我的祖国,但我不爱祖国的老爷们。​ 关注本答案略长,预计将花费您15-20分钟才能读完,但不建议您跳过,因为这可能是知乎上对国内“NGO”介绍最具系统性的回答,值得收藏。如时间有限,可直接看第二部分。先上结论,中国有NGO,但我们通常称之为社会组织。可以简单理解为,社会组织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NGO。一、定义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中文译为非政府组织。顾名思义,NGO不隶属于任何政府和国家。比如我们所熟知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志愿者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小众一些的有世界美食大师协会、世界餐饮烹饪协会、法国国际美食协会等。在我国,NGO通常被称为“民间组织”,2007年后改称社会组织。“非政府组织”一词始于1945年6月在美国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第71条款第10章中提出的“具有咨询作用的机构”。随后,1952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在其决议中把非政府组织定义为“凡不是根据政府间协议建立的国际组织都可被看作非政府组织”。【1】但是,由于各国文化、法律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对其适用范围各不相同。在美国,NGO指“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非营利组织”或“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如美国巴旦木协会、美国家禽蛋品出口协会 、美国加州葡萄酒协会等;在英国,NGO被定义为“公共慈善组织”或“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如英国炸鱼薯条联合会;在法国,人们习惯将NGO理解为“社会救济机构”;还有许多国家/地区则用“社团”或“机构”代称,如日韩国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2]中国学者王逸舟对NGO的解释是:“非官方的、非营利的、与政府部门和商业组织保持一定距离的专业组织,它们通常围绕特定的领域或问题结成团体,有自己的利益和主张,代表社会某些集团或阶层的愿望或要求。”而根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公民社会研究中心”(Center for Civil Society Development)的研究指出,符合以下六特征,就是NGO:组织的营利不做二次分配的公益团体(募款后所得只用于公益目的事业中);组织所从事的事业,必须具备公共利益性质;组织应受政府主管机关在赋税上的优惠或减免;组织在行动上应具中立性,且不受政治上影响;组织的成员大部分应是志愿性,即大多属于志工;组织应是合法机构,也就是该组织必须是登记在主管机关登记下的合法的公益财团或社会法人;目前,国际上普遍认为NGO是除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是非官方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件的、合法的公民志愿组织。二、中国本土“NGO”(一)概念在中国,NGO通常被称为社会组织。以吃货的视角举个例子,兰州本地并没有“拉面”,只有“牛肉面”。但实际上,兰州的“牛肉面”就是我们所认知的“拉面”。我国的社会组织符合NGO的特点,其宗旨使命、业务范围与境外所称的“NGO”也一一对应。2021年,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平台显示,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其中全国性社会组织2292个。[3]这里提醒一下,鉴别一家社会组织是否合法的根据之一,就是查看其是否在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民政部官网,都是公开信息。(二)性质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自愿性、自治性、非营利性、公益性特征。非营利性是社会组织的第一个基本属性,是区别于企业的根本属性。民间性、自愿性、自治性即非政府性,是社会组织的第二个基本属性。公益性或互益性是社会组织的第三个基本属性。(三)作用我国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这些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成为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维护市场秩序创造条件;三是组织一批优秀的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四是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扩大国际交往的渠道,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四)分类重点!重点!重点!根据社会组织的性质不同,可粗分为三大类。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此外按功能分类,还可拓展至外国商会、慈善组织。1.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其定义是由公民或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行业性、学术性、专业性和联合性社团。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4]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称呼一般为XX联合会、XX协会、XX学会、XX促进会等。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且都带有准官方性质,行使着部分政府职能。如: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有的社会团体则是以前部委改制拆分而来。如:中国机械工业协会(机械部)、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纺织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部)等。各地的地方协会,也属于此类组织。如:广东省粤菜产业发展促进会、蚌埠市烧饼夹里脊行业协会、沙县小吃同业公会等。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5]可以说,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企业。但其主流分布在以下行事业中:(1)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2)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3)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4)科技事业。如民办科学研究院(所、中心),民办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5)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6)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7)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8)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9)法律服务业。(10)其他。此外,许多非法社会组织,没有登记备案,打着这些高大上的招牌冒充官办机构,在社会上招摇撞骗,广大网友一定要擦亮眼睛。3.基金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可粗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又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社会组织。如韬奋基金会、中国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等。2021年10月8日,民政部印发《“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在社会组织登记数量严格保持合理规模基础上,我国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1250万人,社会组织固定资产达5900亿元。2018年,我去清华大学公参加一场以NGO发展为主题的活动时,清华大学某王姓教授说:以前的NGO发展,就如同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一堆煤炭上,找一只黑猫。现在,黑猫终于要变白了。可以预见,社会组织在参与中国发展建设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4.外国商会外国商会是指外国在中国境内的商业机构及人员依照本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不从事任何商业活动的非营利性团体。目前,此类社会组织之监管,已移交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5.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值得注意的是,慈善组织并非一种特定的组织形式,而是组织属性。类似于外国组织形式的NGO(如环保、扶贫、公益),大多集中在这个领域。三、境外NGO在中国除外国商会外,以上讨论的都是中国本土“NGO”。除此之外,境外NGO在中国境内活动也较为频繁。其实,境外NGO与中国的渊源由来已久,最迟在19世纪下半叶,随着中国开始“睁眼看世界”,境外NGO进入中国社会,并在扶贫济困、医疗、教育等领域向中国提供帮助。1949年后,中国内地实行计划经济,境外NGO在华活动逐渐减少;直到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后,境外NGO才又重新活跃起来。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加深和中国经济的腾飞,越来越多的境外NGO与中国开展合作,其活动涉及经济贸易、济困救灾、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生态环保、国际交流等诸多领域。在此过程中,境外NGO发挥了其理念、人才、管理、资金等方面的诸多优势,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也有少部分境外NGO打着人权、环保等旗号在中国境内从事非法活动,这些境外NGO背景复杂,其活动背后往往有着很强的政治意图。[6]他们从政治、经济、社会中不断产生的各种问题入手,全面切入中国各个领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办事服务平台显示,自2017年1月1日《管理法》实施,截止到2022年6月19日,共有656家境外NGO在我国30个省级行政区依法登记。(一)总部所在地已登记的656家境外NGO,来自51个国家和3个地区。境外NGO总部所在国家(地区)前十分别为:美国、中国香港、日本、韩国、英国、德国、中国台湾、法国、加拿大、瑞士和中国澳门(并列)。(二)境内分布情况境外NGO在中国大陆登记数量排名前5的省级行政单位为:北京、上海、广东、云南、四川。已登记境外在我国分布情况(采集日期:2022年4月)综合以上信息,境外NGO登记呈现三个特点。一是领域集中。有些省市虽然登记的NGO不多,但成功登记的NGO主要集中在某个领域,如在云南登记的境外NGO几乎全部集中在扶贫济困领域,在上海登记的境外NGO则以外国商会为主。可以看出,不同地域在选择NGO合作时具有一定倾向性。二是地区集中。境外NGO登记地大多集中在发达地区,或大城市的核心区域,尤其以省会城市居多。以云南为例,整个云南共登记境外NGO30家,其中有28家集中在昆明,这种集中在省会城市的济困类NGO是否可以发挥实质性作用,目前还不好下定论。三是覆盖面全。截止到2021年6月19日,全国除新疆外,均有境外NGO登记;此外,新疆虽未登记境外NGO,却亦有活动备案覆盖其管辖地域。可见,境外NGO在华活动范围已覆盖我国全境。(三)业务主管单位综合来看,境外NGO业务主管单位主要集中在商务部门、人民团体、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占总数的72%。(四)领域按行业领域区分,境外NGO数量排名前5的为:经济、济困救灾、教育、卫生、环保,约占总数的88%。除此之外,还有四个领域为:文化、科技、体育、其他。综上所述,中国不但有NGO,还很多。境外NGO目前做的事儿,已与其宗旨不符,更有甚者已堕落成境外反华势力遏制中国的工具。由于篇幅问题,这里就不展开讲了。更多关于境外NGO的详情,请查看我之前的文章。戎生: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分析报告(2017-2021)欢迎私信交流探讨。以上。参考文献1.吴惠敏.19世纪中后期—20世纪初国际非政府组织探析.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000-5110(2008)01-0053-052.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ISBN 7309036611.3.我国现已登记社会组织超过90万个.新华网.[引用日期2021-02-10]4.邹瑜.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12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98年10月.6.融通开源数据研究院.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分析报告(2017-2021)编辑于 2022-06-20 14:12​赞同 126​​17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凉小莫​​ 关注NGO英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意译非政府组织。怕不是你对NGO有什么误解,中国不是没有NGO,相反有很多,只是没有西方国家那么发达。而且国家有相关的NGO法律,专门对付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之类脏心烂肺的NGO。发布于 2020-09-02 09:55​赞同 68​​32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国内比较靠谱的 NGO 有哪些? - 知乎

国内比较靠谱的 NGO 有哪些?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公益非政府组织(NGO)慈善环境保护企业社会责任(CSR)国内比较靠谱的 NGO 有哪些?靠谱的定义是:做的事情确实有实质性的意义。关注者2,345被浏览1,417,857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4 条评论​分享​58 个回答默认排序匿名用户这也是值得所有业者们正视和思考的问题,自己的机构做成什么样,才能够被社会公众认为是有意义。好了,回到问题,我们确实需要分区域、分领域来回答。最近自己在做一件小事,就是把自己收藏夹里面的社会创新类资讯网站,整理出来分享给大众,这都是我必看的,基本涵盖最重要的一些网站,当然挡不住CindySSS说的国内部分公益网站、论坛一瞥超全面。从这里面似乎可以一窥“靠谱”的NGO。【公益门户类】顾名思义 NGO发展交流网 -公益行业门户NGO信息中心-中国发展简报 China Development Brief基金会中心网公益时报 - 中国基金会管理信息指定发布媒体 推进公益事业发展NGOMAP - 公益地图公益360网中国公益慈善网NGO名录--NGO信息中心-中国发展简报 China Development Brief【资讯平台类】这里你会找到最鲜活的社会创新案例和想法AHA社会创新中心爱创家中国区(阿育王)Ashoka China创思客 - 创新有趣的公益资讯平台i黑马 - 找灵感 挖黑马 评热点 抄本质BottleDream ─ Dreams need Action【抬头向外看】(偏向社企一些)Dan Pallotta: 重新思考慈善事业 | Video on TED.com美国慈善导航美国基金会中心网Research Grant Programs & Fundraising | Foundation Center美国阿育王Ashoka - Innovators for the Public英国总领事馆文教处-探索社会创新善天下英文网Global Philanthropy Common环球协力社GLI - Global Links Initiative香 港 社 會 服 務 聯 會香港社會企業博客——社企驕陽香港社联-汇丰社会企业商务中心社企指南2013From香港社联-汇丰社会企业商务中心社企流 | 台灣第一個華文社會企業資訊匯流平台 Social Enterprise Insights【公益生态链】益云 公益广告联盟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恩派(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善淘网buy42 中国第一家慈善商店还有国内外各种公募与非公募、企业、家族基金会,详见基金会中心网-----------------------------分割线-----------删除了一些失效链接&补充--------------------------------------------------安利新近超热的一个公益学习的线上平台,每天在微信上就能学习很多知识,就是我之前自己在负责的产品,灰常推荐啦:做公益传播的颗粒公益 | 传播公益新媒体做公益数据的灵析-方便实用的联系人管理系统欢迎诸位继续补充哦~~编辑于 2020-04-29 14:05​赞同 398​​18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丰子楚宁无段子无情感宣泄,只分享知识和观点;微信公众号“优基会”​ 关注我提几个打过交道而且在公益行业里其实颇有影响但是因为低调做事而并不太为社会所了解的:春晖博爱,民政部门认证的5A级基金会(最高等级,为数不多),为全中国福利院中的孤儿提供医疗抚育和教育支持,是中国雇员最多的公益组织(包括上千专业型“妈妈”护工)。春晖博爱前身是美国人Jenny Bowan二十多年前在中国创办的“半边天(Half-The-Sky”)基金会,具有全球最先进和丰富的婴幼儿和青少年护理培训材料与经验。春晖于2012年成立,逐步从半边天(现在更名为“One Sky”并且将项目拓展到越南等国家)手中接受其中国业务,在中国超过50所福利院有自己的示范项目点,并且从将近300所福利接收残疾弃儿为其安排手术、提供康复治疗,迄今已经让超过2500名残疾弃婴得到新生。春晖博爱的资金需求量巨大,是少有的一年经费上亿的公益组织,不过因为项目做得好,组织完善,无论是机构捐赠还是民间募捐绩效都不错。融爱融乐,中国智障青少年领域的旗舰组织,和仅仅为智障青少年提供看护、庇护性活动的组织不同,融爱融乐是已故慈善家王晓更女士基于其带智障儿子阿戊在美国生活、被其所得到的融合式教育启发创立的家长组织,重在发动和培养智障青少年家长中的积极分子,形成网络,进而拉动各种社会资源,为智障青少年提供融合性问题活动和支持性就业,不是把他们圈起来保护起来,而是让他们在志愿者和专业人士的引导下进入社会、充分开发其潜力,让尽可能多的智障青少年成为对家庭、对社会有用、自己快乐充实的人。融爱融乐去年发动数十家智障青少年家长组织成了了融合中国家长联盟,将其过去四年在北京地区积累的成功经验推向全国数十个城市。北京市大兴区蒲公英中学,民政部门认证的5A级公益组织,2005年创办的北京市唯一一所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打工者子弟初中,现在在校生在500-600人,在从办校之初至今一直坚守学校、现已年近七十的前地质大学教授、哈佛大学MPA郑洪校长带领下,虽然学校一直经费捉襟见肘,教师无论学历还是待遇远逊于大兴区公立学校,而其学生绝大多数初中入学时只有四年级文化程度,几乎全部都入学考试不及格(因为这些孩子父母大多属于城市边缘的赤贫阶层打工者,小学阶段往往没有接受正规教育),但是中考成绩在大兴区并不逊色,而且学校在有限的物质条件下长期开展素质教育,为学生开办多种多样的选修课和30多个兴趣小组,学校从小提琴到非洲鼓到影视拍摄兴趣小组屡屡获奖,学校引入大量社会资源,每学期有各行各业、从名校大学生到退休老人的上千志愿者来校进行各种授课、指导,学生面貌普遍自信阳光。和绝大多数流动儿童并不会进入高中教育形成鲜明对比,蒲公英毕业的孩子几乎全部进入普通高中或者职业高中继续学习,少部分考入大学,甚至有若干学生从高中就获得国际高中奖学金,拿着全奖进入美国知名大学(比如杜克)读书。蒲公英中学建校至今使用的校舍是一所废弃小工厂厂房,现已部分成为危房无法使用,因此从2015年开始学校在附近兴建新校舍,新校舍造价6000余万人民币,可容纳上千师生,如果使用超过三十年,将可以培养上万名优秀公民。由于新校舍建设之初原承诺捐赠的机构出现一些内部困难,学校新校舍建设费用现仍缺2000万,需要向社会募款,这已经让完工日期延迟了一年(原定2017年9月入驻,现在只得2018年9月入驻),由于学校旧校舍锅炉拆掉已经不能取暖,今冬师生过得非常艰难,只能大家晚上用热水袋暖一暖身体,因此无论如何学校希望能在今春顺利完工,让学校秋季学期搬入新校舍,我个人被该校师生深深打动,几年前加入了学校理事会,作为该校理事,我恳请热心的朋友关注一下此事,如有财力,欢迎对学校新校舍建设项目进行捐赠,丰俭由人,多多益善,此项目完全透明公开可信,有问题请尽管联系学校或者私信我。北京感恩公益基金会,这是北京市第一家获得公募资格的私募基金会,也是民政部门认证的5A级基金会,近年来致力于社区建设和留守儿童教育,在北京市一些社区里开展了针对放学后的孩子们的“快乐三点半”项目,在中国很多贫困地区开展了“一校一梦想”项目帮助农村小规模学校(少于200人的小学)。这个“一校一梦想”项目很有趣,由每个申请得到帮助的学校按自己的需求提出一个具体的3万元可以实现的梦想,比如整修个小操场、建立个图书室、铺设个暖气、引个自来水等等,然后感恩基金会发给学校所需金额的70%,剩下的30%要求学校校长老师带头发动社会关系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募捐,并且项目实施过程中强调发动学校和村民的社会资源,比如请学生家长提供劳力帮忙干活或者提供资料;并且为了实现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防止腐败,所有项目内开支采取痕迹管理,要求学校就每一笔开支提交收据、将实现的效果手机拍下来发到项目微信群,在项目结束时根据收据给学校报销经费。这一操作需要参与项目的学校和基金会具有相互信任,为了做到这一点,感恩基金会将所有参与学校的负责人拉到一个微信群,让大家通过微信群进行交流、互帮互助,几乎零成本地极大促进了信任的建立,也促进了乡村学校校长老师向外部学习。迄今数百个学校通过这一项目完成了自己的梦想,甚至有学校一连实现了四个梦想(每次同一学校再次申请项目经费,自筹经费比例上涨10%), 上万名农村小学生的校园生活得到了明显改善;难能可贵的是,没有一个学校失信或者未按计划完成其梦想。感恩基金会理事长周健老师也是一位公益达人,他也是FT金融时报中文版的专栏作家,并且有自己的公众号“有益才说”(他之前笔名叫“才让多吉”) ,几乎每天一文,极为高产,极富哲思,是个颇为有趣的谈话对象。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基金会,5A级基金会,按理说不是NGO,政府背景强得不能再强,但是个人打过交道后才发现这个机构非常高校廉洁靠谱,没有一丝官僚气息,从秘书长卢迈(1980年代莫干山会议时就是风云人物)到各个部门中层领导到普通项目官员都有浓厚的学者气质,又真抓实干,并且对名利场颇不在意。前两年获得“雨果奖”的《北京折叠》作者郝景芳,本职工作其实就是这个基金会的一名研究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对中国的若干重大社会问题都有关注和实质投入,感兴趣的欢迎看他们的网站。我比较了解的也是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项目,主要针对留守儿童最关键的人生前1000天的发展,包括营养支持项目和早期教育(乡村幼儿园)项目,通过自己基金会的有限投入撬动当地政府数倍的配套资金,有效改善了大量贫困地区儿童的早期发展。美丽中国,大名鼎鼎的农村支教项目,将名校毕业生培训后送到一些农村地区做两年专职教师,我做过项目考察,项目点上美丽中国的志愿者老师对无论是提升学校教学质量还是配合地方政府工作、争取地方政府扶持,都起到了重要作用。美丽中国是中国教育公益界的黄埔军校,大量教育类公益组织创始人都曾经是美丽中国的支教教师,这多少也源于美丽中国强大而相对完善的志愿者培训机制,除了入职时数个星期的培训之外,在每个项目地区美丽中国都有专门的项目专员,月复一月地不断听课走访、对志愿者老师进行培训和提升。不过大量的辅助性工作人员也意味着高昂的人力成本,美丽中国的预算在中国教育类NGO中算是极为庞大的,现在年开支估计也将近一个亿了——如果还没有达到一亿的话。好在名声在外,美丽中国的筹资能力也是比较强的。href="http://www.baidu.com/link?url=WFvTlB5dDtmugINQhAbfL-qRD9rMml_YyNb-pg_-EzC78RS_S1KQK5unJ5hc4LMwkSUHvGrUs0knNUnVT_IiQK">深圳市途梦教育公益事业发展中心,一个相当年轻的公益组织,由美丽中国前筹款负责人杨雪芹成立于两年前,通过网络课堂形式,把各行各业职场达人和农村高中对接,让职场达人们为农村高中生讲述自己的职业内容和求学与职业发展历程,事情看似不难,成本低廉,但是效果很好,很多农村学生不知道社会上有什么工作可以做,也觉得学习没有意思——因为想不到读了书有什么用,而和各行各业从业者的交流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扇窗户,让这些稚嫩的孩子多了憧憬和努力的干劲儿。编辑于 2018-05-22 11:33​赞同 169​​5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国际上有哪些较成熟的大型NGO组织? - 知乎

国际上有哪些较成熟的大型NGO组织?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公益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国际组织国际上有哪些较成熟的大型NGO组织?较成熟指成立时间久,运营模式成熟。 国际上不仅指主体业务(可能用词不当)在国外,也指在不同的国家有业务。显示全部 ​关注者358被浏览228,851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2 条评论​分享​5 个回答默认排序余青葭​2014 年度新知答主​ 关注谢老徐@徐博闻 邀。可是,我不太明白题主问这个问题是希望得到怎样的答案。国际NGO何其多,成立于1914年之前的国际NGO就有1083个够历史悠久了吧。而到了今天,国际NGO的数量已超过了13000个。这些NGO,都是已经注册(其中一部分得到了联合国的认可) 并拥有员工和办公室的正规组织,在中国和其他国家都设有项目和(或)办公室,完全符合题主的要求。所以,若要穷举是不可能的。我只能举例说明,这些国际NGO包括了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 国际美慈Mercy Corps,救世军,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无国界医生,慈济,乐施会Oxfam, 国际计划Plan,国际行动援助ActionAid, 国际河流,绿色和平,世界宣明会,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等等等等。而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名教授的估计,截至2005年,在中国活动的国际NGO的数量在3000~6000个之间。其中2000个基金会,1000个实施机构,2500个商会,1000个基于信仰的组织。如果想要得到已进入中国国内活动的国际NGO名单,请参见链接NGO名录--NGO信息中心或者 NGO独家特别报告《200家国际NGO在中国》(2005年报告)。其他信息:日内瓦大学在coursera上的课程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Management https://class.coursera.org/interorg-001/class上周刚结束了五周的课程,目前再开课程的时间未知⋯⋯以上,仅作参考。编辑于 2013-11-13 05:09​赞同 94​​2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郝南​灾害人道主义援助信息管理​ 关注就我们这个领域(人道援助,国内叫救灾)乐施会世界宣明会救助儿童会国际美慈救世军国际计划路德宗救助会(LWF,具体不知道怎么翻译)CAREMSF 无国界医生,你们应该都知道这个世界医生组织 和无国界医生一样是法国的ACTED(法国第二大)HANDICAP International等等还有几个一下想不起名字的,多是宗教背景的这些是几乎每次重大灾害之后都会看到的几个名字。这些都是重一线重执行的综合性的吧,都不只做人道援助,也做发展。但我们领域里还有很多领域外不知道的重要组织比如ODI(英国海外研究所,一家人道智库)以及下属的HPG和HPNACAPS,专门做评估的ALNAP,专门做学习的CHS Alliance 核心人道主义标准联盟Sphere Project 行业里大名鼎鼎的“环球计划”,行业标准另外需要说明的,联合国下面有五花八门的各种相关机构,比如强大的WFP、FAO、UNICEF……还有专门一点的OCHA(人道)、UNISDR(减灾)、UNHCR(难民署)还有专注于当金主的世界银行(这货是联合国机构你知道么?)还有人道老牌,IFRC和ICRC,这两都是国际红会,但是完全不同的两家机构(国际红会是分别独立的两家机构,没想到吧?)前者简称联合会,后者简称委员会。但是联合国和红会都是后台很硬、政府都要让三分的,叫国家间机构,不是一般国际组织能比的。红会就有国际人道法罩着,能干很多其他任何机构都干不了的事情,比如在没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接触战俘。这里还不得不提最有经济实力的国家机构,美国的USAID,无处不在啊无处不在,日本的JICA,英国加拿大挪威瑞典芬兰也都有牛逼的专门的人道援助机构。发布于 2016-10-20 02:42​赞同 56​​3 条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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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NPO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NGO、NPO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商榷引言在公益圈,经常能听到“NGO”、“NPO”的字眼,如讨论“基金会如何与NGO合作”或者“XX组织不是NGO,而是NPO”等等。对很多人来说,它们已经不是新鲜事物,然而很多人根本搞不清这两个词所表达的确切含义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NGO和NPO,我们有必要搞清它们的含义与特征,理清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概念起源:NPO晚出现于NGO,却获得全球认可NGO,全称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汉语直译:非政府组织,指那些不属于政府,不由国家建立的组织。"非政府组织"最早是指得到联合国承认的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后来发达国家中以促进第三世界发展为目的的组织也被包括进来,现在主要指发展中国家里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草根层次的组织。在海外,NGO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 20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目前,NGO对社会发展的推动和影响已经比肩政府和企业,它正在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等领域的第三支柱。在我国,1995年北京召开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简称“世妇会”)时,国际上的许多妇女NGO来到北京,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怀柔非政府组织国际论坛。从那时开始,媒体和广大公众开始关注这个概念。NPO,全称Non-Profit Organization,汉语直译:非营利组织,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非营利”的含义,是指组织经营、运作目的不是获取利润,而是将所盈利的继续用于实现组织的使命。这种组织形态最早于17世纪便存在,是应生于工业革命中出现的社会不平等现象,但是概念产生晚于NGO,大致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之后兴盛于全球,但是在中国不怎么流行。这两个概念都是中国从西方引进的,对它们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概念的解释目前还没有形成共识性的看法。NGO和NPO这两个词,在不同国家里往往被各有侧重地使用,或者被交叉地使用在同一个国家。内涵特征:美国用NPO,中国用NGONGO汉语译为“非政府组织”,但它并不等同于“不是政府的组织”,如企业不是政府组织,但它绝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非政府组织。同样,NPO汉语译为“非营利组织”,它也不等同于“不营利的组织”,如政府是不营利的组织,但它也绝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非营利组织。关于NGO概念的界定,在国际上没有普遍的共识。目前国内对NGO的定义,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三种。广义的NGO是指政府和营利的企业之外的一切社会民间组织,它在外延上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更名为:社会服务机构)、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它组织(含单位内部的、以企业形式登记的、未登记的社团等)。狭义的NGO是指严格符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出台,正式文件民政部还在拟定中)登记的社会组织,即官方概念里的民间组织,包含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组织,以及各类基金会等等。第三种看法是仅仅把那些纯民间的草根组织视为NGO,而把那些有政府背景的都排除在外,然后为了区分基金会和一线的项目执行组织,把基金会也去掉,仅指没有政府背景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学术界对NGO的定义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目前学术界应用比较多的一种定义,这种定义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 NGO关注的往往是社会公共性的问题和人类共通性的问题,比如贫民救助、贸易公平、环保、反战、反核等等,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一般不是个人利益、组织利益或者国家利益,而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者人类的共同利益。我国民政部所采用的正式官方分类,是将民间非政府组织分为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一步分为企业基金会、学校基金会、家族基金会、社区基金会、宗教基金会等等;社会团体进一步分为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联合性社团等;社会服务机构进一步分为教育类、科技类、文化类、卫生类、体育类、社会福利类等,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级别区分为全国性组织和地方性组织。NPO这个自美国发源并向世界流传的名词,它的原义指的是,由私人为实现自己的某种非经济性愿望或目标而发起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或组织。不仅包括基金会、慈善筹款会等公益类中介组织,也包括社交联谊、互助合作、业主和专业协会等互益类组织,还包括私人创设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艺术团体、博物馆、研究机构等服务类组织。美国甚至把教堂也归入NPO。美国人不把非政府组织称为NGO,一概归为NPO。因为美国的公益组织几乎都是私人办的,所以没有必要叫做NGO。他们认为NPO这个词最容易划清公益组织与企业组织的界限,不管各类非政府组织之间有着多么大的不同,但是“非营利”可以概括他们的共性。“非营利”的含义,并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无利润,更不是不讲经营之意,而是一个用以界定组织性质的词汇,它指这种组织的经营、运作目的不是获取利润。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以外的为实现社会公益或互益的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形态,NPO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就己经存在,但作为一种在20世纪后半期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现象,这类组织的界定并不完全确定,不同国家的用法也有所不同。如“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 、“独立组织” (independent sector )、志愿组织(voluntary sector)等。西方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称之为非营利组织,英国称之为公共慈善组织,德国称之为志愿组织,法国为社会经济组织,意大利为基金组织,在亚洲一些国家也不同,如在日本称之公益法人,泰国称之慈善组织,我们中国习惯于称为民间组织。目前,国际上最为认可的是美国研究非营利组织的专家莱斯特·萨拉蒙提出的定义。他着眼于组织的基本结构和运作方式,总结了非营利组织的六个最关键的特征: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凡是符合这些特征的就是非营利组织。共性:概念部分重合,NPO包含NGO;区别:NPO、NGO是不同角度看待社会组织尽管对于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在学术界还未有一个普遍认同的概念,但是从二者所涵盖的内容尤其是其特征来看,二者也有着很多的相似点,仅从概念外延的广度和深度而言,非营利组织的外延可能更为广泛。因此,莱斯特·萨拉蒙则把非政府组织(NGO)看作是非营利组织(NPO)的一部分,他在上述非营利组织的六个特征之外另加两个特征:非宗教性(活动不是为了吸引新信徒)和非政治性(不卷入推举公职候选人)。在内涵和特征上来看,NPO包含NGO;从性质和角度来看,二者是有极大区别的。非营利组织(NPO)的前提假设是政府-企业-社会三部门的分工、独立,因而它是民间的、独立运作的、有一套自身的运作规则、经营管理理念的组织形态,是公共治理结构中的行为主体之一。也就是说,非营利组织是从活动性质的角度来认识这类组织的,是相对于企业组织而言的一个概念;非营利是从“经济——社会”的角度着眼的。从这一角度来看,与经济组织(企业)相对应的是社会性组织,经济组织是营利组织,社会性组织就是非营利组织。我们平常所听到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世界宣明会、国际青少年基金会等就习惯于称之为国际性的非营利组织。而非政府组织(NGO)则是从同政府的关系来认识这类组织的,其中非政府组织与民间组织比较接近;非政府是从“国家—社会”的角度着眼的。在现代国家内,最主要的组织是政府组织,政府是以某种合法程序产生的权力机构,它既握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也对国民经济负有重大责任。在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未及之处,某种社会组织就会占据政府无力顾及的空间,这就是社会空间。从政治权力的角度来说,与政府组织相对应的是社会性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它们是一些社会团体、社会机构。如我们平时经常听到的国际性的民间组织中,非政府组织有国际红十字协会(ICRC)、国际商会(ICC)、绿色国际组织(GCI)、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因而,它们也被统一称作民间组织,即在社会中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兼具非政府性与非营利性的社会性组织,它们既不是政府机构也不是经济组织。工作中更多用“NGO”表示民间背景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总体来说,NGO和NPO是从不同角度来说明社会组织的性质,NPO的概念要比NGO概念包括的范围更广泛,如果要强调某一类民间组织与政治性组织的区别,我们就可以用NGO这一概念;如果要强调某一类民间组织与营利性的企业的区别,我们就可以用NPO这一概念,但这也要视不同国家的情况与人们的习惯而定。对于我们国家传统文化中,往往将此类组织界定为民间组织或社会组织。在我们的心理和文化认同中,更多的是将此类组织和政府组织相对应而产生的,以及实践工作中,为了区分有稳定资金来源的基金会和草根组织,因此,我们的习惯更多是用NGO来表示民间背景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编辑于 2022-08-15 15:41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公益​赞同 68​​1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科普:NGO、NPO、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到底是什么 - 知乎

科普:NGO、NPO、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到底是什么 - 知乎首发于社会工作反思录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科普:NGO、NPO、第三部门、社会组织到底是什么社工礼拜二​四川大学 社会工作硕士笔者发现,很多社会组织从业者或者社会工作者,在提到“社会组织”的时候,有多种不同的称呼,下面,我们来逐一解释。NGONGO(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非政府组织。NGO的流行始于20世纪80年代,这种称呼目前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是构架于政府——市场、政府——社会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中介组织。它主要以提供中介服务为主,并不一定生产或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这类组织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可以是纯民间的,也可以是有官方背景;可以是面向市场的,也可以是面向社会的。NPO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s),非盈利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不是“不盈利组织”。NPO这个称呼在美国比较流行,首先,它不是政府组织,第二,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组织。NGO组织强调“志愿精神”,NPO组织强调“公共资源”。在美国,那些不以关注美国问题为核心的非盈利组织,通常会被称为NGO。第三部门组织第三部门组织(third sector organizations),是政府和市场以外,能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类组织的集合。第三部门组织的称呼在欧洲、大洋洲、新加坡等地区比较流行。既强调志愿精神,同时也接受大量的公共资金。服务范围包括医疗、教育、资源与环境保护、社会服务、政策建议等众多领域。社会组织以上几种都是国外流行的称谓。我们国家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事业单位)统称为社会组织,特指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其中,狭义的社会团体是指围绕宗旨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提供管理和服务。基金会(公益慈善基金会)利用捐赠资金提供公共服务或定向服务。社会服务机构是从事非盈利性质的社会服务活动的是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多为专业的社会福利相关工作人员。目前,我们用的最多的是社会组织,特别是针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时候,一般慎用NPO\NGO组织。而在国际交流中,说的比较多的是第三部门组织和NGO组织。这些称谓的界线并不是很清晰,不同的国家习惯用不同的称谓,同质性很高,但也不是完全一致。所在在不同的情境中,要选择适合的、普遍能接受的称谓。发布于 2020-05-02 15:44非政府组织(NGO)社会工作社会组织​赞同 22​​2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转载​文章被以下专栏收录社会工作反思录分享、交流、重构

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华活动微指南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府组织(NGO)在华活动微指南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下载客户端登录无障碍+1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华活动微指南2023-11-30 19:06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字号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华活动微指南引言随着中外交流与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NGO”)来我国境内开展公益活动日趋频繁。与此同时,他们也因为法律身份不明而被登记注册、税收优惠等具体问题所困扰。为规范、引导境外NGO在我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2016年4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年1月1日该法正式实施。何为“境外NGO”?《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这里的“境外”,包括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双重管理制度境外NGO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接受中国政府的双重管理,即受登记机关(公安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双重管理。境外NGO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条件境外NGO在华设立代表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境外NGO在华设立代表机构需要提交的文件境外NGO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实践操作tips在实践操作中,一些境外NGO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商业登记。这类境外NGO在向公安部门证明其非盈利性质时,可以提供税务局开具的免税证明,同时提供该公司的章程以表明其为非营利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境外NGO临时活动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境外NGO如果未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欲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与中国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下称“中方合作单位”)合作开展活动,由中方合作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结语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颁布前夕,据不完全统计,有近万家境外NGO在华活动。截至2021年5月27日,官方已登记境外NGO在华代表机构有598个,临时活动备案达3494项。随着中外交流日益增进,可以预见该数据仍会持续增长。为安心在华开展活动、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政策咨询、活动指导等服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欲在华开展活动的境外NGO应根据法律规定积极进行在华代表机构登记或临时活动备案。来源:北京费岚清律师事务所微公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根据《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青海省公安厅:0971—8292110海西州公安局:0977—8206231大柴旦行委公安局:0977—8281482原标题:《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在华活动微指南》阅读原文特别声明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1收藏我要举报查看更多查看更多开始答题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iPhone版iPad版关于澎湃加入澎湃联系我们广告合作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澎湃矩阵澎湃新闻微博澎湃新闻公众号澎湃新闻抖音号IP SHANGHAISIXTH TONE新闻报料报料热线: 021-962866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沪ICP备14003370号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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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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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P/Ammar Bamatraf

Photo credit

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与全球1000多家非政府组织(NGO)建立了合作关系,小到基层组织、大到国际救援组织都是我们的合作对象,这样的成绩足以让我们引以为豪。

如果没有各组织间的相互协作,我们就无法向80个国家的8000多万人提供急需的援助。如果没有这些组织的声援,我们将零饥饿作为国际议程优先事项的目标也不会轻易达成。

在许多项目中都少不了非政府组织的身影,紧急事件中他们帮助分发粮食,长期项目中他们鼎力支持,学校营养餐项目和资产创造都离不开他们的帮助。事实上,四分之三的粮食和现金转移援助都是与非政府组织共同交付的。在合作中,我们围绕实现零饥饿的共同目标实现了优势和专长互补。

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帮助我们快速有效地提供援助,并进入我们单枪匹马无法接近的区域。通常他们长期扎根于我们合作的社区,对环境熟捻于心,在当地社区有着特殊地位。在紧急事件发生之前、发生期间以及发生之后,他们都会与社区进行大量的日常接触,帮助我们与所服务人民搭建起宝贵的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我们开展了更多的创新和多维项目。 

反过来讲,利用广泛的业务优势, 世界粮食计划署能够帮助非政府组织扩大其影响范围。数十年来我们在物流、应急准备、现金和代金券发放、弱势群体制图和营养项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将有助于他们增强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世界粮食计划署还能够提供所需资金来扩大项目规模,这也是非政府组织可能无法单独做到的。

在经过外部咨询和内部审查后,世界粮食计划署将着手进行体制改革,并将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作为其关键优势之一。我们的战略计划(2014-2017)强调,合作关系有助于世界粮食计划署所有项目、政策和活动的推进。2014年采纳的企业合作战略突出了世界粮食计划署文化从“我们援助”到“我们共同加强援助”的演变。

支持当地和国内第一线应急机构

根据大谈判(Grand Bargain ,2016年世界人道主义峰会发布的一系列人道主义资助改革),世界粮食计划署同意向第一线急救者提供更多支持和资金,包括非政府组织。

努力为人道主义需求提供更多本地化的响应,这点已经在世界粮食计划署与当地和国内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强化活动中有所体现: 在世界粮食计划署的1000家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中,有850家是国别组织。通过授权社区和国家应对自己的粮食挑战,可提升其能力,从而确保我们的干预产生持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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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世界粮食计划署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的年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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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关系在发挥作用

叙利亚阿拉伯红新月会、阿加汗基金会和反饥饿行动组织 ——叙利亚共和国

从2011年叙利亚危机爆发开始,世界粮食计划署就一直向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粮食援助。多亏了叙利亚国内22个非政府组织的支持,这些工作才有可能完成。这些非政府组织包括叙利亚阿拉伯红新月会(SARC)和两家国际非政府组织——阿加汗基金会和反饥饿行动组织。这些合作伙伴是世界粮食计划署开展工作的基础,在他们的协助下我们完成了粮食援助的处理和分发,尤其是在一些高度不安全的地区,我们还利用他们与当地参与者的关系接触到了弱势群体。

世界宣明会 – 缅甸

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世界宣明会在缅甸的合作超过了十年,两方的工作主要是在当地提供粮食和现金转移援助。世界宣明会的足迹遍布国内广泛的地理区域,它帮助世界粮食计划署在诸如飓风袭击的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在世界粮食计划署的资助下,世界宣明会向国内流离失所者分发粮食、为饱受危机影响的社区创造资产、为粮食无保障的偏远社区提供学校营养餐以及为处于营养不良风险的人提供营养援助。

伊斯兰救济组织 – 肯尼亚

在肯尼亚,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伊斯兰救济组织携手共同对抗营养不良。 在肯尼亚东北省,伊斯兰救济组织帮助卫生署管理急性营养不良病人,而世界粮食计划署提供专门的营养食品。

世界粮食计划署和伊斯兰救济组织还共同为家庭提供含有基本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微量营养素粉(或“微量营养素末”),并支持当地招募社区卫生志愿者的工作,促进婴儿和儿童营养发展。

天主教发展委员会 – 马拉维

天主教发展委员会(CADECOM),一家当地救济和发展非政府组织,从2004年起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建立合作关系。 我们齐心协力,通过粮食和现金转移为马拉维南部17.5万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的人们提供帮助。

天主教发展委员会还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合作实施粮食保障项目,并把应急响应项目与中长期恢复力建设活动联系起来,比如自然资源管理和小额融资。

博爱玻利维亚 – 玻利维亚

在玻利维亚,厄尔尼诺现象造成了沉重打击,并且对水供应、农作物、生产量和疾病传播产生更长期的影响,这种影响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是数年。博爱玻利维亚(Caritas Bolivia)和世界粮食计划署一起努力恢复了农业用地并创造资产(比如社区菜园)来缓解灾害风险、恢复生计。

基督教儿童基金会 – 加纳

世界粮食计划署、加拿大基督教儿童基金会、及其当地合作伙伴长老会农民培训和儿童发展项目共同在加纳东部贡贾(Gonja)地区实施了改善民生安全饮用水项目(Safe Water for Improved Livelihoods)。我们对三个社区的水坝进行了翻修,改善了3400位儿童和成人的饮水、做饭、洗澡和洗涤问题。

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自1995年以来,世界粮食计划署的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APC)已成为发展日程上的重要日期,为世界粮食计划署和全球现有及潜在合作伙伴聚集一堂并参与战略对话提供独特的机会。APC每两年由世界粮食计划署执行干事主持,促进管理层对话,世界粮食计划署与合作伙伴在不断变化的世界中探索新的合作方式。

 

2017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2017年的活动是执行干事David Beasley在罗马主办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的入门机会。只有首席执行官或其副手出席会议,以确保高层政策对话,保证高级非政府组织领导人了解执行干事对世界粮食计划署战略方向。主要讨论包括联合国改革议程;饥荒和早期行动;人道主义行动、发展与和平的三重纽带;以及数字革命对人道主义行动的影响。

2016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世界粮食计划署2016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是关于理解最近关键里程碑,如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SDG Summit)、世界人道主义峰会以及大交易对非政府组织伙伴关系的影响。参加磋商会的共有60多个组织,其中包括30位首席执行官,APC欢迎新的合作伙伴,包括地方和国家民间团体的成员以及受信仰影响的团体。联合国机构粮农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难民署和人道协调厅也参加了会议。

2015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11月25日,世界粮食计划署欢迎2015年APC的一组国际和国家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本期的目的是向合作伙伴征求世界粮食计划署当前非政府组织参与战略的反馈意见。主要成果包括对参与计划的反馈、能力建设和联合倡导。

2014年年度合作伙伴磋商会

2014年,世界欢迎近60个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伙伴就反映全球人道主义和发展问题辩论的主题进行对话。探讨的主题是世界粮食计划署与非政府组织伙伴在3级紧急情况(最严重的大规模人道主义危机)、人道主义行动的未来以及实施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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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关系、倡导和协调(PGC)部门的非政府组织单位的总部设在罗马世界粮食计划署总部。它既是非政府组织合作伙伴与世界粮食计划署互动的联络中心,也是世界粮食计划署区域办事处和国家办事处寻求非政府组织伙伴关系指导和良好做法的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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